“双穗奖章”是阎锡山在山西任督军兼省长时设立的奖章之一。阎设立这些奖章,并采取其他的激励措施,一个重要的目的,便是为其能够迅速执掌军政大权、巩固统治,进而“逐鹿中原”服务。
1917年7月,在段祺瑞的积极支持下,黎元洪任命阎锡山为山西省省长,后又兼任督军。当时“一战”正酣,国内军阀混战。出于对时局的考虑,1917年开始,阎锡山在山西提出了“保境安民”的口号。即,对外,实行自立自治、不加干预的态度,声言晋军不出山西一步,但有来侵者,则惟力是视;对内,则实行“用民政治”与“六政三事”等独创的政治措施。
所谓“用民政治”,以“民德、民智、民财”为施政大纲。“六政”,即除“三弊”(蓄长发、缠足、吸鸦片和金丹)和兴“三利”(兴水利、种树木、养蚕植桑);“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牧畜。
为了保证“六政三事”的实施,阎锡山专设了“六政考核处”,并将诸多事项一一细化。如“六政”中开发水利资源一项,就包括了开渠、凿井、修筑蓄水池。植树则限令每人必须种植数株,还提倡道路两旁种树成荫,规定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等等。
双穗奖章
对于“六政三事”的成果,阎锡山在向北洋政府的一份报告称,“开渠、凿井、筑蓄水池能浇地12万多亩,种桑树4200多株,产茧130多万斤,种树1000万株;1918年即被破获贩运、吸售烟土、吗啡、金丹共4000起”。
与此同时,阎锡山还推行以编村为施政单位的“村本政治”。颁行了《山西督军兼省长阎告谕人民八条》,并汇编成册,取名《人民须知》,作为各县、村的训练教材和学校课本。阎锡山经常到各地巡视,甚至仔细询问各村“六政三事”的执行情况。
对于有成绩的地方,阎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给予奖励。例如他曾经把执行他的政令较好的太谷下庄村命名为“模范村”,向该村村长颁发“双穗奖章”一枚,授其一块刻有“功在桑梓”四字的牌匾以示嘉奖。
阎锡山一系列施政措施的推行,除了确有治理一方的主观愿望外,不可否认隐含着不满足于山西一省地盘的心思。他的“用民政治”,旨在“把山西的政治、思想、文化、教育、行政、经济、司法等各个方面,统统纳入到军事轨道上来”。“村本政治”,则“为推行他的政令铺平道路”。
据统计,这些措施最大的益处还是阎锡山的军事力量疾速增强。阎主晋后,军费开支从原来的700万猛增至2000万。
抗日英烈黄梅兴(1896—1937),字敬中,广东平远县东石镇坳上村人。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264旅旅长。2014年9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抗日英烈荣誉称号。
黄梅兴烈士简介
黄梅兴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0岁入本村小学读书。小学毕业后因家贫辍学。
1917年秋,考入县立平远中学初中部就读。两年后辍学回本村富有小学任教。
1921年(民国10年),辞去小学教员职务,前往广州,在宪兵学校读书,一年后投奔粤军第一师。
1924年5月(民国13年5月),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四队。
1925年,参加讨伐陈炯明叛军的东征,在军校学生教导第一团任见习排长。因在揭西棉湖战役中战功卓著升为连长。
到达平远大柘时,率3个连兵力夜袭陈军,他发动群众虚张声势,并分3路包抄袭击,把敌残部1万多人赶得丢盔弃甲。
1925年10月,第二次东征,任第四十四师第四团第三营营长,后任黄埔军校第六期一个大队的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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