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任何事物都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明代的宦官也是这样。明太祖朱元璋坐上大明王朝的交椅后,“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以历史上宦官祸国乱政为鉴戒,曾感慨系之地说:“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13]因此他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朱元璋仍不放心,又特地在一块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这十几个大字,以示震慑。洪武四年(1371)五月,有个宦官因久侍内廷,仗着老资格,议论政事,结果当天就被朱元璋打发回老家,下令终身永不叙用。
但是,宦官的发展,是不以朱元璋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宦官是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只要封建专制主义存在,皇帝继续搞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治,迟早会走上重用宦官、使刑余之人干政的道路,当然,这是重蹈覆辙的回头路。朱元璋正是这样,特别是当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后,成为空前——当然不是绝后——的封建专制独裁者,对功臣宿将、包括自己的亲侄子与外甥都心怀疑忌,必欲一网打尽、斩尽杀绝而后快。这样以朝夕与共的宦官作为心腹,则显然是意料中事。如果说,洪武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严加防范,宦官主要服务于宫廷生活,其活动很难越出森严的宫墙之外,那么,在朱元璋执政的中后期,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宦官就又重新走上政治舞台,扮演着各类干预国家大事的角色了。如:洪武八年(1375)五月,朱元璋派宦官赵成往河州市马。
朱元璋知道“西番”向来产马,曾派人去买,但因使用的货币不同,买到的马很少。这次,他让赵成带了很多罗绮绫帛及四川的茶叶去换马,并命令河州守将对番人善加抚慰,“以通互市”,买到的马逐渐多起来。洪武十年(1377)三月,户部奏请派宦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到“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一百七十八处”,加以核实,确立定额,朱元璋“从之”。这是宦官参与税务的明证。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奉旨去琉球买马的宦官梁珉返京,共买马983匹。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朱元璋派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到陕西、河州等卫,向所属番族宣谕,命令他们卖马,给以茶叶。结果,这次得马10340余匹,交换出去的茶叶达30余万斤。这些马后来被分配给河南、山西、陕西卫所的骑士。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早在洪武中,宦官便已被委以重任,如到边疆从事对明代国防至关紧要的茶马贸易。
不仅如此,宦官还不断被朱元璋派为特使,参与国内、国外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如:洪武十二年(1379)三月,朱元璋派宦官陈景及校尉,向靖江王朱守谦宣读谕旨,告诫他乃父朱文正当年在江西“恣意放纵,视人如草木,作孽无休。其不仁者甚,夺人之妻,杀人之夫,灭人之子,害人之父,强取人财。事觉,教之不听。未几,谋奔敌国,又觉,而方囚之,然后而殁”[,要他“再休与一个小人闲戏”,致蹈乃父覆辙,并当场逮捕了朱守谦身边一些为非作歹的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二月,发生蓝玉谋反大案,三月,朱元璋派宦官而聂与驸马梅殷去山西,传旨晋王朱:“说与王,把那三个侯砍碎了,家人、火者、成丁男子都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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