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哪一天,可以被看做大明王朝的“妇女节”的话,那么最精确的答案,恐怕应该是农历三月初一。
因为在大明王朝建国的那年: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初一,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做了一件与大明朝的女人们,特别是“第一家庭”的女人们有重大关系的事情:命儒生朱升编订《女诫》,并刊刻全国发行。这部书的主要内容,就是收录历代贤德后妃的光辉事迹,然后全国推广学习。尤其是朱元璋家里的女人们,更要在后宫开设讲堂,由主编朱升亲自主讲,包括皇后在内的所有嫔妃都要列席旁听,认真学习。
而之所以说负责编订的朱升是“主编”,而非作者,实在是因这部《女诫》大有来头,它最早出自东汉女文学家班昭之手,内容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叔妹”七章。其中心思想,看名字就能体现出来:教育女人要逆来顺受,伺候老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礼敬公婆,不乱传闲话不造谣,不随便掺和事,就算自己不愿意,也要事事听丈夫的。受了委屈更要忍着,别人说你不好要听着。要谦顺的待人,学会讨丈夫兄弟姐妹的喜爱-----这样的女人,才是百分百的好女人。
对班昭的这个评价标准,朱元璋是基本同意的,之所以要朱升重新编纂,是因为在他眼里,做一个百分百好女人,特别是“第一家庭”的好女人,还需要一个重要素质——不擅自专权干政。这一条,也被朱升不折不扣写入了编订版的《女诫》中。
而也从此之后,《女诫》一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大明王朝的妇女基本评判手则,无论宫廷还是民间,执行的都是这一套相同的标准。而在朱元璋的推广下,《女诫》不但风行全国 ,在明朝,还相继的诞生了两个“升级版”,一个是朱元璋儿媳妇,明成祖朱棣皇后徐氏所编的《内训》,另一个是明刘氏所作的《女范捷录》,前者认真学习《女诫》中的“后妃不干政”精神,并将其理论观点细化,以单独成书的方式深入解读。后者则继承发扬《女诫》中关于好媳妇的各类评价标准,不仅以理论的形式进行剖析,更精选大明朝具有典范意义的好人好事,真实记录并热情讴歌。这两部书,加上唐朝宋若翠的《女论语》,以及班昭原版《女诫》,被后世并称为“女四书”。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一直是封建社会对女性进行三从四德教育的专用代表教材。
由此也可看到,如果穿越到明朝,却做了一个女人,那着实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因为在那个时代里,如果要当一个好女人,按照《女诫》等主流妇女教科书的规定,恐怕只有一条路——做个老实巴交的受气小媳妇。
但在明朝的“第一家庭”里,要做个好女人,却不仅要做个受气小媳妇了。做为皇室成员,有《皇明祖训》管着,偏巧又是个女人,又要有《女诫》管着,典型是受“二茬罪”。
而朱元璋之所以要苦心打造这部“百分百好女人宝典”,也并非是有意要让家里的女人受二茬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吸取了历朝历代由于后宫干政而导致国势衰弱的教训。他的第一追求就是:保证大明历代帝王的法定老婆,从皇后到宫女,都是百分百的好女人。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朱元璋煞费苦心,除了编《女诫》搞思想宣传外,在制度上,也大伤脑筋,比如——明朝皇室选老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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