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国历新年遇“尴尬” 不知什么时间过年

时间:2023-04-03 阅读:20 评论:0 作者:admin

民国时期国历新年遇“尴尬” 不知什么时间过年

不知什么时间过年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经各省代表会议议决,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月2日通电全国,宣告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阳历取代从前通用的阴阳历(俗称“阴历”或“农历”)。作为一种过渡,临时参议院根据民国改历的精神与国民的风俗习惯,议决编历办法四条,其中之一就是“新旧二历并存”。开始时难免出现混乱。

在习惯了过农历新年的人们中出现了不知什么时间过年的尴尬了。通俗以阳历为“官历”,农历为“民历”,“新旧参用,官民各分”。岁时令节,既按农历进行农事活动和过传统节日,又按阳历进行政治活动和新节日纪念,乃至过年也是“新历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旧历之新年,乃社会的新年”。北京有文而黠者,撰一春联曰:“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闻者绝倒。

喜欢过土产的阴历年

民国官方为提倡阳历,规定于阳历元旦前后放假3日以表庆贺,但在阳历元旦这天,仅官署举行团拜,官场中人通柬贺新,而人民方面颇少举动,间或有具馔宴会者,亦士绅之流。官方将旧历元旦定为“春节”,一般人民拘于习惯,仍于此日举行过新年的一切仪式。官方顺应民心,在此时放假5日,以示与民同乐。

官场人士无形中亦多受影响,“催发欠薪也,预借拨付也,以便持归寓内购食品,添新衣,偿旧欠,与家人妇子围炉共坐,作吉祥语,以祈新岁幸福”。在新生活运动中,南京国民政府以阳历为“国历”,旧历为“废历”,规定春节不放假,照常上班,并在1930年春节派人到中央各部去检查上班情况,登记没有来上班人的姓名及去向,还给以处分。

时人对此发表议论说:“尽管政府当局三令五申命老百姓过阳历年,可是本土的人是喜欢过土产的阴历年的,即就是把‘阴历’叫做‘废历’也没有用,大多数国民是乐意废物利用的。……阳历年节除掉机关学校放三天假外,是与一般国民的实际生活不发生关系的。”

提倡过国历新年失败

出生于清宣统元年(1909)的当代诗人、苏州人何芳洲,也有过过国历新年失败的经验。他曾写过一篇谈岁时风土的文字,回忆了自己在《论语》杂志1936年的新年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元旦书红》。

该文谈到在抗战前夕的某一年,政府厉行革除旧习,不准过旧历年。当时连阴阳合历通书(即“皇历本”)的出售也是犯禁的,只能偷偷地买卖,禁令不可谓不严,可是结果失败了,自那以后就不再提起禁止过旧历年的话。

他个人也有过失败的经验。他“提倡过国历新年”,把一切旧历年的玩意儿硬搬到国历新年,照样祭祀祖先,请家人吃年夜饭,预备了糖果碟子等着款待新年中来访的宾客,哪料国历新年中宾客没有来上门,糖果都给小孩子们劫收一空。

过了一个月光景,阴历年关到临,家里自己人先发难,说要多买些菜做年夜饭,何芳洲诧异地说:我们的年夜饭不是已经吃过了吗?谁知家人众口一词地回答说:那不算,那只是吃着玩的。他觉得“众怒难犯”,只得再来一次。又觉得不能因活人会抗议要求而变通办理,死者虽不会说话,在良心上似也未便欺侮,于是重又祭祀一番。他说:“这种痛苦的经验,使吾再也不敢遵行国历,免致徒受损失,自贻伊戚了。”

上一页 1 下一页

本文链接: http://bbs.lanchong123.com/?id=34069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