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天长干了三年县长,任期已满,包公升了官,被派到广东肇庆做市长(知端州)。肇庆出产砚台,所产端砚驰名天下,以往到这儿做官的人,临走都整车整车地装砚台,回去好给亲戚朋友以及朝廷要员送礼。包公不这么干,他在肇庆三年任满,一方砚台也不要,正应了徐志摩的那句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从广东回到京城,包公一路高升。首先,朝廷派他做“权三司度支判官”,这个官职,相当于财政部的一个司长。然后又做了“监察御史里行”,相当于监察部的一个司长。很快又升任“三司户部判官”,先后出任“京东转运使”、“陕西转运使”。北宋时,转运使是省级行政辖区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或者省委书记。再然后,又回京城,做“三司户部副使”,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
五十八岁那年,包公以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的身份,在当时的首都开封做了一把手。这也就是戏曲和影视剧里说的“包公倒坐南衙开封府”。
包公戏一开场,黑脸老包都要来一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好像包公在开封做一把手做了很多年似的。事实上,包公在开封府只干了一年,就被重新调回中央,做了御史中丞、三司使和枢密副使。其中御史中丞相当于监察部部长,三司使相当于财政部部长,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
基本上,包公不管在哪个岗位上,都是清廉的、刚正的、得民心的好干部。在开封府当一把手时,还做过一些司法上的小改革,使案件不至于积压,使老百姓得以直接把诉状呈递到包公手里,而无需经过书吏和副职的上下其手。但是要说包公不考虑一点私情,判案时完全地一视同仁,也不太符合实情。
有两例可以探明。
章惇通奸案
章惇(此人后来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飞黄腾达)中进士以后,有一段时间尚未做官,没有房子,寄居在开封市区某同族长辈家里。这人不老实,跟那个长辈的小妾私通,有一天被人撞破,吓得翻墙而出。从墙上跳下来时,不料一脚踩到一个靠墙根儿晒太阳的老太太脑袋上,把老太太踩得头破血流。那个长辈爱面子,没有告发章惇,被踩伤的老太太气不过,拽着章惇去开封府告了一状。当时包公正倒坐南衙,一审问,章惇是个新科进士,就没有定罪,让他赔老太太一点钱,劝两人私了而已。
众所周知,私通长辈之妻妾,属于“十恶不赦”之一,即使当事人没有告发,只要法官知道此事,就有责任定罪。而像这种“十恶”之罪,只要定罪,至少会在徒刑以上,并且不允许遵循议亲议贵之例给予“收赎”,换句话说,是不能让嫌疑人花钱免灾的。包公只问踩人案,不问通奸案,让章惇跟老太太私了,属于避重就轻,包庇罪犯。
章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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