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学名马铃薯,现代世界除了谷物以外,用作人类主食的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今天,马铃薯只是餐桌上的大众食物,而在人类文明史上,如同美国知名环境史学家 W.H.麦克尼尔所说:“马铃薯改变了世界历史,这并非荒唐事……我们习以为常的食物,是如何以剧烈的方式改变了世界历史。”
土豆不“土”
是当今世界马铃薯生产的头号大户。2010年,全世界共生产了3.24亿吨马铃薯,其中独占7500万吨。马铃薯在不但产量高,名字也多,广东叫“薯仔”,山西叫“山药蛋”,江浙称“洋(阳)山芋”,福建谓“荷兰薯”……北京方言的“土豆”最终成为俗称正名,这个颇式的名称,几乎让人忘记了“土豆”并不“土生土长”,相反是个渡海而来的“外来户”。
土豆的原产地,在遥远的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印第安人种植马铃薯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马铃薯的丰歉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因此印第安人将马铃薯尊奉为“丰收之神”,如果某年的马铃薯严重减产,就被认为是“怠慢”了马铃薯神,必须举行一次盛大而残酷的祭祀仪式,杀死牲畜和童男童女为祭品,乞求马铃薯神保佑丰收。当第一批欧洲探险家到达秘鲁的时候,发现当地人种植一种名为“papa”的奇特的地下果实,“煮熟后变得柔软,吃起来如同炒栗子一样,外面包着一层不太厚的皮”。这就是今天为人熟知的马铃薯。
随着西班牙殖民者对安第斯山区的征服,马铃薯也被贪婪的殖民者作为一种“战利品”带回了欧洲。1565年,西班牙远征军向西班牙国王菲力二世呈献了一箱包括马铃薯在内的南美洲农产品,最初的马铃薯居然是以它妖娆的枝叶和艳丽的花朵受到人们青睐的,西班牙王室将马铃薯种植在塞维利亚近郊的花园里,由此开始了它在欧洲跌宕起伏的命运历程。
在登陆欧洲之后差不多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马铃薯还只限于园圃栽植,没有找到真正属于它的家,并且基本上是由植物学家在贵族或宫廷的庄园里栽种的。与此同时,欧洲人对马铃薯的食用价值几乎一无所知。据说,西班牙人最初尝试生食马铃薯的块茎,味道当然是乏善可陈;法国人奇怪地去吃它结出的浆果,不用说那酸涩的味道使人摇头;苏格兰人甚至认为马铃薯会导致麻风病和不道德,理由是欧洲人以前从未吃过块茎类食物,《圣经》中也没提到过马铃薯。滑稽的是欧洲人却立即爱上了另外一种来自新大陆的食物——甘薯(红薯)。它在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发现新大陆后就被带回了西班牙,西班牙的国王和王后迅速就喜欢上了这种新食物——显然《圣经》里同样没有提到过甘薯。可是因为甘薯甜美的味道更适合欧洲人的口味,至少到17世纪80年代,欧洲上流社会仍然把食用添加了大量香料和糖烹制的甘薯作为一种时尚。
法国农学家巴曼奇(parme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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