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董仲舒说:“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为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君与臣、夫与妻皆为阳与阴的关系,而“阴道无所独行……阴兼功于阳”,故“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也就是说,阴是为阳服务的,须顺从于阳。故《白虎通·三纲六纪》曰:“君臣者,何谓也?君者,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坚也,厉志自坚固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以礼屈服也。”
对于臣子来说,最重要的准则是“忠”;故武王伐纣,虽是吊民伐罪,而不食周粟的夷、齐却受到儒士们的颂扬。对于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准则是“节”,正史中的《列女传》记载的多就是节烈之女。“忠”与“节”本质是一致的,都是要求对自己的主与君忠贞不二;差别只在于主与君的不同。当然,文化对妇女另有所谓的“三从四德”说。然而“三从”中的“在家从父”一条并非女性所独有:儿子也当从父;且“夫死从子”与孝道相悖,所以也没什么实际意义,真正有意义的就只有“出嫁从夫”这一条了。“四德”即所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对于士大夫虽无所谓“士德、士言、士容、士功”之类的明确说法,然而翻开《世说新语》,所见却也是“德行第一,言语第二……容止第十四……术解第二十,巧艺第二十一”,与女性四德之序正相暗合。古谚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所谓“知己者”无非是愿意服务自己的主子而已,“士”与“女”所充当的角色本质上并无二至。
陈微尘在为姚灵犀的《采菲录》所做序中曾说:“人最贻笑世界,被人称为半开化民族,缠足一事实为厉阶,几令人无辞以自解。”的确,一个心态正常的人是不大容易理解为什么女人的脚要弄成畸形才算美的;然而这种丑恶的风俗竟在这个辽阔的帝国境内持续了近千年之久。这种风俗虽然丑恶,但它既能历久不衰,甚至政府亦无法禁止,则必有促其发生的深层原因。
关于缠足的起源,争议颇多。在这里,考证起源并非本文主旨,所以姑从一般说法,即缠足滥觞于五代;至北宋中后期,缠足之妇渐众;宋室南迁后,此风渐长,且由北及南流布四方;元立,此风益遍;至明,缠足之风已极盛;明鼎革后,清廷颁令禁止汉妇缠足而卒无功,缠足之风并未消减,而竟终于一直持续到新文明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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