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战火燃向敌后,取彼粮款以为北伐之资,无时不成为诸葛亮六出祁山的如意算盘。
千百年来,关于诸葛亮六出祁山的争议连绵不绝。其中两个较为经典的观点,一是说“穷兵黩武”的此举加重了本来就很严重的“益州疲弊”的形势,使得在三国之力最弱的蜀国更显孱弱;二是说以蜀国的地形和资源条件而论,如果内修政理而外御强敌并满足于偏安一隅,其不至于成为第一个被灭掉的国家。而诸葛氏出于政治目的的北伐,因为在先前已经丧失了“隆中对”中确定的两大方面之一的荆州重镇,已经呈现为孤掌难鸣、独木难支的局面而必将徒劳无功。
从纯粹技术性的角度,这样的指斥都不无道理。在魏、蜀、吴三国中,蜀国以其最小的版图,确实居于最为弱势的一方。相对于魏国的人口440万、军队60万而言,只有户28万、人口94万、军队约10万的蜀国真可谓蕞尔小邦了。相比于国亡时尚存米谷280万石的吴国而言,虽有蜀锦和漆器之利,而在农桑方面并无雄厚基础,以致在后期出现“经其野民皆菜色”的蜀国实在满足不了长期战争的需要。以城市而论,富有“五都”(即长安、谯、许昌、邺、洛阳)的魏国仅一个邺即“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比之于只拥有一个像样的城市(即号称“货殖私庭,藏镪巨万”的成都),不知要富裕了多少。在这样的形势下强行北伐,确实有点以卵击石的感觉。如果安于守成,凭着诸葛亮在内政方面的天赋和已经在农桑方面“务农殖谷,闭关息民”取得的短期成效,达到“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积蓄饶”的目标并不是梦想。
尽管从实际结果上来看,诸葛氏精心筹划的北伐曹魏和当年刘备负气而行的东征孙吴都一样是损兵折将、耗财弱国,其在决策上的眼光却是不同的。诸葛亮的六出祁山这样的外线作战,也绝不是只出于政治的考虑而“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作秀,而是有着明确的战略谋划和经济考虑。从战略上讲,把战火烧向对方占领区这样的以攻为守之策,即如革命史上刘邓大军直出大别山一般,是一种积极的行动;从经济上而言,“取给”于敌域并相机化敌之根据为我之根据,也是在资源上处在弱势的一方的权变精明之策。二者结合在一起所体现的,乃是一种努力扩张自身税收实力次第扩张军力和国力的指导思想。
在以租调制为主要税制形态的三国时代,人口和农桑是税收的主要源头。在这方面,居于整个中华版图经济中心地位的魏国,无疑具有更强的实力。据《三国志》说:“冀州户口最多,田多垦辟,又有桑枣之饶,国家征求之府。”正因为如此,对于曹操在北方所推行的“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蜀、吴争相效仿。蜀汉虽小,其志向却是远大的。当刘备、诸葛亮们从张鲁的手中取得了当年汉高祖的龙兴之地汉中,其下一步兵锋指向盛产军马的陇右和富饶的关中地区并进而图谋更大的疆域,便是以“隆中对”、《出师表》为基础的国策题中应有之义了。由此,外向型的税收之路,实际上与诸葛亮的“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不得不为的“六出祁山”,与其说是一种政治上的姿态,更是经济和税收考量上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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