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为了约束人的行为规范,制定了一些刑法用于惩罚哪些犯了错的人,例如满清十大酷刑不仅伤害了人的身体,更摧残了人的精神,来看看古代用于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吧!
1、禁足:
①、终身禁足:将会被永远禁足于自己的寝宫,足不出户,无侍女侍奉,留妃位,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与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于高位后妃)
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寝宫中思过,贴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视情节严重与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门,也不得擅自与他人联系,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妃嫔惩罚不可超过三个月)
2、罚抄、罚跪:在指定的日子里,抄好被罚的东西;或者在指定的时间里跪在地面上。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3、掌嘴、掌脸:用戒尺或者吩咐宫女打脸,掌嘴,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侧后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4、杖刑: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条只有皇后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5、笞刑:用以竹、木板责打背部,此条只有皇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6、拶刑:夹手指头,也就是所谓的“十指痛归心”,此条只有皇后,正一品以上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7、降级、降位:贬降品级和位份,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
8、贬奴:废除宫妃份位,贬为宫女,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
9、冷宫:褥夺妃位,送进冷宫,终身不出;无皇上和太后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10、幽死:褥夺妃位,关进小黑屋闷死,无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11、刑舂:废除妃位,在施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2、放刑:废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贬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3、徒刑:废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别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后贬为庶民。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4、赐死:赐三尺白绫,悬梁自尽。赐毒酒,穿肠而死,至于死法由执行者想,切记后妃应留全尸。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适用于所有后妃)
15、死刑:属于重大过错,或者是受家族牵连【九族连诛等】。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
1、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3级或以上妃嫔。
2、面壁:罚站面向某一个地方思过,不可随意活动、行走,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3、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4、抄书:抄写《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除每日三个时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顿休息,50遍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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