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大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至于他的财产,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其它珍宝细软未计。据《血酬定律》一书作者吴思据此计算出,刘瑾家产仅金银一项相当于254.88亿人民币,和当时国库年收入的白银差不多。
一个太监是如何积攒起如此多的财富呢?这还得从他的发家说起。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氏,侍奉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一旦大权在握,便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他排陷异己,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户部尚书韩文被罢职下狱,五官监侯杨源受杖刑而死……而刘宇、焦芳等小人则奔走其门,成为其党羽。
权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贪欲。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纳贿其门者谓万为“方”,千为“干”。原在焦芳手下的西安人韩范,就是专门帮刘瑾收受贿赂、讨价还价的爪牙中最著名的一个。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礼的分例是两万两,拿不出来的,就先在京师借,然后回到地方上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给事中周钥出差归来,因借不到钱送礼,急得在途中自杀。刘瑾的党羽张彩是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不仅劝刘瑾加强对宦官的约束,而且对他说:“现在人们送给您的,不一定是他自己的东西,往往是在京借了钱,然后回去用公款偿还的。您何必因此结怨,留下后患。”刘瑾认为讲得有道理,刚好御史欧阳云等十几个人又按惯例送来贿赂,刘瑾于是把他们都判了罪。
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刘瑾假传圣旨,令吏、兵二部凡进退文武官员,先要到刘瑾处议论通过,才准上奏本。于是官员公开进行贿赂,有些今日升职,因谢礼太薄,明日又革职或强迫退休的;也有因送了贿赂而起用或滥加提升的。如都督神英因重贿刘瑾,自己上报边功,得以提封为阳伯,给予诰券,俸禄增至八百石。武状元安国应任用为指挥使,赴陕西三边立功,但因为他与同年六十人均无钱行贿,刘瑾便将他们编入行伍戍卒中。平江伯陈雄不送贿赂,被刘瑾诬为贪污,不仅夺了先朝赐给的免死诰券,而且削爵抄家,全家被押送到海南充军。边境的将官违法,只要送来厚礼,便不予追究,甚至反而被提升。又令全国各地巡抚均要到北京来接受敕封,以便勒索他们。延绥巡抚刘宇拒绝进京,被捕下狱;宣府巡抚陆完到迟了,几乎获罪,赶快送厚礼给刘瑾,才让他作为试用人员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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