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报告就是不能公开报告,需要秘密约见。皇帝当然想掌控所有的事情,但也不能不顾及大臣们的实际情况。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制度,既可以满足皇帝的需求,又能够避免大臣们因公开奏报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明代,承袭前代的制度,官员可以采用题本和奏本两种方式上书皇帝。其中,弹劾、兵马、钱粮、司法等公事用题本,陈述私事用奏本。清代前期,也沿袭了这种制度。但是,题本的拟写和行文程序复杂,必须用仿宋体书写,加黄,折面要求摘要,还需要誊写副本,制作完毕后递交通政使司转内阁,经内阁学士审核、草拟批答后呈送皇帝,皇帝批阅后再经人用满、汉文字誊清,然后发还,太过复杂。
此外,题本很容易泄密,题本经过拟写人、通政使司、内阁、皇帝、抄写人等,环节多,过手者众,难免泄露。而奏本虽然比题本简单,但是要经历与题本相同的环节,同样存在着易泄密的缺陷。
顺治年间,为了避免这些不便,产生了一种新的文书形式——奏折。奏折不拘格式,书写自由,不必加贴黄,拟写快捷,而且无须送通政使司转内阁,可以直接呈递,由皇帝亲自启阅批示、保密性很强。乾隆年间,为了便于臣下上书,上谕旨:“同一入告,何必分别名色。”从此,奏折成为了国家正式文书。
国家的事务何其复杂,有些事情只需皇上知会,不能公开言传,于是,便出现了一种只能由皇帝知晓的奏折,称为密奏或密折。
秘密奏折最早出现在顺治朝。康熙继位后,密折的作用越发重要,康熙认为使用密奏能使“人不能欺朕,亦不敢欺朕”,故予以推行,并命令亲信文武大臣须经常向他“附陈密奏,故各省之事不能欺隐”。现存有康熙朝的密奏三千余件,系由百余人所呈,说明密奏的运用比顺治时更广泛。
雍正登位后,为了直接了解下情,整肃吏治,以加强皇权、巩固统治,大力推行密奏,并建立起一套严密的制度,尚书、侍郎等官,每日一人轮班奏事,密折封进。同时,雍正朝有具折权的官僚队伍较康熙朝大幅度扩大。据统计,康熙朝有秘密奏事权的官员仅100多人,而雍正朝短短13年便发展到1200多人。大学士、总兵官及各省督、抚、提、镇、藩、臬皆可就有关政治、军事、经济、吏治、民情风俗等情况,具折密奏。
此外,雍正朝密折制度已经程序化,自缮折、装匣传递,到批阅、发还和收缴,都有条不紊运行。密折须具折人亲笔写好后,装入折匣,然后递送。为了及时收发、批阅、处理密折,雍正帝设立了专门转呈、接受密折的机构——奏事处,由专门的奏事官接收、转呈密折。凡拥有折奏事权的官员都是雍正帝安插在官僚中的“耳目”,而奏事人自己又受其他一个或几个奏事人的秘密监督,形成互相监视的局面。这样,人人都处于受监视的境地。
密奏制度使皇帝直接处理庶务,加强了皇权。此外,密奏不经通政使司、内阁等机构,因此,事情往往可以很快确定,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此外,还使地方大员彼此制约、不敢违法擅权,有利于整肃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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