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到了唐朝,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拥有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国际大都市,万国来朝,贸易发达,城管的工作更显重要了。《旧唐书》中记载:“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践于衙”是指属于衙门管,比衙门官吏的社会地位要低一些,他们的任务就是“理市治商”。
北宋初期,战乱未起,城市商业更加发达,《清明上河图》即是最好见证。城管的工作更繁忙了,政府专门成立了城管大队,叫“街道司”,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当然也要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商贩。据考证,“街道司”的成员一度由士兵担任,史载汴梁城中,就有500士兵组成的城管大队。他们比起唐代的监市,明显更有战斗力,遇到类似牛二这样的流氓无赖,也可制伏。
古代城管名称不一,来源多样,到了官僚制度相当稳定的明清两朝,城管多由“胥吏”担任。“胥”“吏”原本有不同分工,“吏”的地位比“胥”稍高。现在看来,“胥”是当地官员自行聘用的固定差役、彻头彻尾的临时工,大多由破落户、无赖甚至地头蛇之类充任,有点类似于当下一些地方的“保安队”。因为“胥”“吏”两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类办事人员和差役,后世遂将胥、吏并称。
后人研究,古代官场其实深受胥吏之害,当时的行政管理其实是由胥吏这种身处官僚体系基层的人员所操纵。他们一方面惯于使用欺骗、蒙蔽、行诈、勾结等技巧,选择性地执行分派给他们的任务,在包括城管在内各种“联系群众”的工作中欺压百姓、敲诈勒索。另一方面,他们又精熟行政细节和运作程序,遂能够蒙蔽、妨碍、误导,甚至胁迫比他们更具声望的上司,可谓欺上瞒下。
胥吏在历史上有恶名,跟他们临时工的地位不可分,实际也是明清官僚体制弊端的一个折射—如果像宋朝那样由士兵来客串,或许形象还会好一些。
古代城管法规很严厉
宋代名臣宗泽以临终前三呼“渡河”而留名青史,实际上他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史料上记载过他管理物价的故事。《春渚纪闻》曾记述,宗泽在汴京任官时,“物价腾贵,至有十倍于前者”。他便派厨师暗访饼市,发现一个饼估价仅六钱,市价却要二十钱。宗泽大怒,严令卖家不得超过八钱,敢抬价者杀无赦,结果集市物价应声大跌。
在宋朝,像宗泽这样的城市管理者,在非战争年代,主要职能不是招商引资,而是维护市场秩序、城市安全等等,也就是说,城管是当时政府的主要工作内容。据考证,宋代城管的职能相当多,类似于集纳今天的警察、环卫工、税务员、消防员、物价检察员、工商执法人员……反正一上街,大小事等均得管。他们当然也得管占道经营什么的,但绝非他们工作的重点,他们更多是综合执法。
宋代城管执法,是有法可依的。
《宋刑统》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也就是说,对占道经营的,打七十棍,这是相当厉害的处罚了。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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