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台湾报纸的社会新闻中出现了一批被称作“收尸队”的女性群体。关于这一群体的报道多是负面,她们刻意游走在单身垂暮、孤单无依的老兵中间。这些老兵是1949年随蒋介石来到台湾的,他们离开故乡时,万万没有想到一去不复返,人生最后是终老南方的岛屿。1950年代,为了抑制眷属人数的增加,减轻政府的财政困境,在 “一年准备、二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口号中,当局规定所有军官士兵在未达28岁以前不准结婚,因此大陆撤台的军人普遍晚婚。
令人欷的是,很多撤台军人只能靠微薄的退休俸禄生活,没有能力娶妻,一生戎马却没有体验到爱情与家庭的喜悦。一些中年女子看到老兵暮年生活孤单寂寞,就从做干女儿开始,或者说是“小伴”,用自己身体换取老兵晚年情爱,最后为老兵送终,待老兵走后,再在他们的朋友圈中,寻找下一个目标,这些女人因此被称为“收尸队”。
农场主听到我用了“收尸队”这个词,就很正式地说:“张小姐,我知道大家对这些女人有很多意见,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些‘荣民’伯伯背井离乡,青春都给了国家、战场,没有家庭的温暖,好不容易在他们晚年,有女人愿意用身体换取他们最后的体温,愿意在他们最后几年照顾他们,成为家人,即使大家心知肚明目的是什么,但这些女人也让老伯伯有了爱情;不是很好吗?”
从农场主那里我了解到,他们会一起搭车出去看电影,到小镇上逛街、买衣服。老伯伯们买几件衣服给她们,就让彼此间有了“爱情”的感觉。
我那时还年轻,30多岁,觉得自己充满了正义,要挑战一切不公、不义,加上长期以来以女性主义信徒自居,对女人用身体换取金钱不以为然。有关 “收尸队”新闻看多了,更是不齿,觉得这些“干女儿”“干妹妹”都动机不纯,加上她们多半是有组织地向独居老兵下手,几年后替其中之一送终,再把目标转向老张的同乡老王,老王死了、再找老陈……社会福利机构发现这种现象,曾一度请社工留意这些老人的交友情况,怕他们财去人亡,或是早早就被骗光财产。所以,台湾社会对于“收尸队”向来有不同观点。
我在拍摄专题报道时,看到有女人主动贴近、抚慰迟暮之年的老兵,替他们烹煮三餐,带他们看医生、挂号、拿药,既是看护,也是情人与家人。回到电视台,我细细品味场主的话语,重新面对自己的女性主义信条,渐渐地觉得自己很自私,年轻时对男女之间的爱与恨,总是二元分法,褪色的爱情,背叛的爱情,就是爱情的污点,顺手就“扔”了。在我早年的观念里,用身体换取金钱更是非道德行为,觉得这是在亵渎神圣的情爱。有位女性长辈曾提醒我,难道老人就不需要肌肤之亲吗?他们也要情爱呀!
当局为了照顾1949年后到台湾的军人,特别成立了“退辅会”,平日工作就是为他们服务,并在台湾各地建农场与相关企业,以便安顿他们的生活。这些农场早期以种果树及经济作物为主,后来多转为休闲农场。农场中还有许多矮墙小屋,都是老“荣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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