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写了108位梁山好汉,有36人因各种原因屈吃官司,被关进牢狱,记载了大小案件十余起,有五起案件称得上是典型的冤狱。其中四起案件与山东有关:宋江、武松、解珍、解宝是山东人,裴宣发配的沙门岛是今长岛,属烟台市长岛县管辖,在宋朝是流放、囚禁犯人的地方。因岛屿不大,犯人众多,粮食、蔬菜、水源供应较少,所以看守官员每年都要处决大批犯人。因此,一个人若是犯罪,被发配到“沙门岛”,基本上就等于是被判了死刑。
宋朝施行仁政的最有力证明就是提点刑狱的设立,也就是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说的那个“提刑”。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此官的职责并不是侦破案件,而是到州府巡视、复查死刑案件。在宋朝,想让一个人死是不容易的,判处一个人死刑要经过县初审、州府复审、路(与明清时期的“省”相近)提刑复查、大理寺详段详复、审刑院再次详段详复、宰相把关并提出具体意见、皇帝签字执行等多道手续。这在司法技术层面可最大限度避免“冤狱”的产生,而《水浒传》中五件“冤狱”,是一些非司法因素对司法活动干涉和干扰的结果。
一、林冲误入白虎堂案。林冲的妻子张氏是一个美女加淑女,被高衙内看上。高俅为了帮助儿子夺取林冲的妻子,便设计使林冲买了一把宝刀,又派两个承局传高俅的命令,说高太尉要看那宝刀。于是林冲奉命带着宝刀去见高俅,被骗进商议军事机密的白虎节堂,“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当案孔目孙定和开封府府尹明知林冲是冤枉的,最后也不得不判林冲有罪,打二十板子,刺配沧州牢城。高俅途中又买通解差董超、薛霸,要在野猪林了结林冲性命,被鲁智深搭救。林冲从此逼上梁山落草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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