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日前,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开展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专项跟踪监督活动,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整治力度,努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会同食药监局召开食品安全联系会议,详细了解有关元宵食品药品综合整治行动部署情况,督促全面强化职能。并与县食药监局联手行动,重点对元宵(汤圆)等节令食品进行检查,全面落实有关监管措施。在不同经营场所抽取多个样品进行食品快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吊白块、硼砂等是否超标,在已经抽检的12组样品中,均未发现检测出吊白块和硼砂。
在春节市场监管的基础上,该院会同食药监局加强市场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元宵加工户的主体资格,取缔元宵加工黑窝点,查看元宵加工点的生产加工工艺和车间卫生状况,严防无保质期、过期及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等散装劣质元宵流入市场。值得一提的是,食药监局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该院实现了全方位的跟踪监督。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遏制食品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该院与食药监局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检察监督新机制。根据意见规定,两部门将协作配合,建立食品流通环节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研究解决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情况及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案件特点和趋势。同时,两部门还将加强办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案件信息的交流,做到信息共享,并加强协作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联手过程中,双方将加强案件查处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利用自身业务方面的资源条件,为对方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今年以来,该院在坚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的同时,不断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效果评价机制”,明确基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要领域及案件类型,主要涉及食药品安全、城乡低保、校车安全管理、小麦直补、农机直补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据介绍,该制度不仅实现了食品流通环节的动态行政监管与跟踪检察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也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衔接。该院在跟踪执法监督过程中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元宵时,消费者应重点查看元宵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注意索取相关票据和凭证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还广泛宣传引导,运用微博、微信以及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典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并公布有关食品安全违法举报电话等,呼吁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