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恩施州局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食品经营户2901户次,监督抽检食品195批次,发现不合格22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3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540.2公斤,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中,该局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制度,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典型案例教学、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及食品安全警示通知书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到位。
2015年,该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出台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在学校食堂积极推广“明厨亮灶”,力争2015年底学校食堂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努力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共治;持续深入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查找隐患,积极防范风险,全面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