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减肥保健品 嘉兴一店主获刑六个月

时间:2022-11-09 阅读:13 评论:0 作者:admin

  如今,抓住女性爱美心理而推出的减肥产品可谓不计其数,其中不乏鱼目混珠的。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减肥药”不仅不能起到健康减肥的作用,反而还会损害身体,而明知产品不合格仍旧出售的,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日前,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在秀洲法院公开审理。

  法庭上,被告高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高某自2011年起便在秀洲区从事保健品销售行业,所销售的产品也大多是具有减肥功能的,除了实体店进行销售外,高某还开了两家网店,通过网络推销自己所卖的保健品。

  高某称2014年4月的一天,有人在网上主动联系自己,说有一种“模特内供减肥胶囊”,效果很好,价钱也比较便宜。听了对方的“忽悠”,高某便先后两次进货,第一次进了30瓶,每瓶60粒,第二次则购买了一大袋,共计1800颗。由于进货时没有正规包装,高某还自己准备药瓶、标签等,进行分装。

  高某表示,进货时,对方曾告诉自己胶囊含有药的成分,而并未说明所含药物到底是什么,自己上网查询后也并不了解所含药物的危害。

  高某称,自己觉得对方发来的药物不太像正规产品,因此只通过网络销售,并未在实体店内出售。

  看到网上出售这种“模特内供减肥胶囊”的生意十分火爆,高某也在自己的网店上挂出了相应的广告,很快就有了生意。

  经依法审查查明,高某在明知自己销售的“模特内供减肥胶囊”中含有药的成分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多次销售该胶囊40余瓶(共2000余粒胶囊),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余元。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尚有50余瓶药物没有卖出。

  高某表示,自己在销售该胶囊时,曾经因担心其有副作用而试吃过,“服用后只是觉得口干,顾客反馈说也是觉得口干,有些要求退货,也有人没退货。”

  法庭上,高某一再表示自己不清楚所卖胶囊中到底含有什么药物,只是觉得药“很好卖”,所以认为自己卖的只是保健品。

  然而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高某所卖的“模特内供减肥胶囊”中非法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有毒、有害物质。

  据此,区检察院认为,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两种物质对人体会产生哪些损害?能否添加到保健品中?“通俗点说,一种是抑制神经使人减少进食的欲望,一种则通过增加大便次数达到减肥的目的。”

  秀洲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期服用这两种物质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其中西布曲明会增加心脑血管病症的发生率,而酚酞则会对人的肠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出现经常性的腹泻。据了解,这两种药物被国家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禁止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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