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获悉,在2014年第三阶段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中,国家食药监总局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明胶、复配面粉改良剂、其他复配食品添加剂、咸味香精、食品用香精和其他香精。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288家企业的813批次产品。抽检结果显示,阿拉山口蓝普胶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蓝普”牌明胶中灰分成分超标。此外,清远市清新区和畅食品原料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恒和”牌明胶两批次产品均被检测不合格。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2013)、《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GB 255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14)、《食用香精》(QB/T 1505-2007)、《咸味食品香精》(QB/T 2640-2004)和《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GB 10355-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据悉,在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总局共监督抽检了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
定义折叠世界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不尽相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和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按照这一定义,以增强食品营养成分为目的的食品强化剂不应该包括在食品添加剂范围内。
世界各国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粮农组织(FAQ)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
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
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