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4季度沪保健食品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结果

时间:2022-11-04 阅读:7 评论:0 作者:admin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81批次商品,经检验,不合格3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JJF 1244-2010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对保健食品商品包装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包装空隙率: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保健食品销售包装的限量要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0%。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29批次不合格。

  包装层数: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保健食品销售包装的限量要求,包装层数应在3层及以下。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3批次不合格。

  根据《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企业不得销售违反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规定的商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抽查不合格企业移送其所在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生产企业由其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商品,通报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

  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一般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保健食品具有食品性质,如茶、酒、蜂制品、饮品、汤品、鲜汁、药膳等,具有色、香、形、质要求,一般在剂量上无要求;保健药品具有营养性、食物性天然药品性质,应配合治疗使用,有用法用量要求,如目前带“健”字批号的药品;保健化妆品具有化妆品的性质,不仅有局部小修饰作用,且有透皮吸收、外用内效作用,如保健香水、霜膏、漱口水等;保健用品具有日常生活用品的性质,如健身器、按摩器、磁水器、健香袋、衣服鞋帽、垫毯等。随着大家健康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保健食品市场也空前的火爆起来。火爆的市场中,各种产品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接下来就教给大家如何挑选正规合适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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