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吃寿司疑似食物中毒 食品店被查封

时间:2022-10-28 阅读:11 评论:0 作者:admin

  食品安全是市民重视的头等大事。经了解,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在春节前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并火速调查处理了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一家人吃寿司疑似食物中毒

  2月14日晚上,一位姓黄的居民在文峰南路和建设路交界处的旺角亭食品店买了一些寿司回家,供全家5人(其中有一个孕妇)食用。

  2月15日凌晨,全家人先后出现腹痛、呕吐症状,并在早上一起到钦南区妇幼保健院就诊。上午11时20分左右,钦南区妇幼保健院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的孕妇心跳加速、腹痛,病情不稳定后,马上安排将病人转到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

  当天上午,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黄姓一家5口人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和医院调查处置,并通过市食品安全办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经过诊治后,其中4人已相继好转、出院,而孕妇也平安产下男婴,产妇和婴儿生命体征正常。

  据了解,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这家旺角亭食品店进行了查封,钦南区疾控中心也对残余食物和患者呕吐物进行了采样检测,事故原因及后续处理正在进行中。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科长吴冠华告诉记者:“姓黄的一家5口吃了寿司四五个小时后出现呕吐,其中两位女性家属还出现神志不清甚至摔倒。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这家食品店属于无证经营,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

  诚恳处理“锅仔湾”事件

  去年11月份,北部湾晨报以一篇《网曝吃火锅腹泻有关部门不查处》报道了李先生一家人在青城中央广场的锅仔湾火锅店用餐之后拉肚子,后进行投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做出调查反馈一事。然而,2015年1月,相关当事人相继在各大网站发帖称“药监局实为锅仔湾的保护伞”。

  2月23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网站上回复称:没有发现执法人员违法充当钦州锅仔湾“保护伞”的现象。投诉人未能提供相关就餐详细情况、相关凭证及就医诊断情况,也没有其他消费者举报或投诉因在该店就餐引发类似症状的报告,仅凭投诉人口头反映,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相关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和认定该事件是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2月24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工作人员,向李先生反馈事件核查的情况,李先生对核查情况表示理解,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和支持钦州食品安全工作。

  钦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建统说道:“我们已经对钦州锅仔湾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去年我们已经对他们一些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但是他们的违法行为和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没有因果关系,证据不足,我们实在无法认定商家有错。市民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欢迎向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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