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市场上各类保健食品迎来销售旺季,为消除保健食品市场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我市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金华市局自1月19日部署“春安行动”以来,已出动300余人次执法人员专门对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大型商超、保健食品批发企业等近20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保健产品的批准文号、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和销售台帐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酒类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7批次,快检7批次。从检查情况看,市场上保健食品产品销售种类繁多,产品质量总体良好,查处涉嫌无证经营药品1家。
2月11日,该局执法人员专门到销售保健食品的重点场所金华农贸市场进行节前大检查,对市场内23家销售参茸类保健商行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去年12月省食药监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灵芝孢子粉允许作为药品(含中药饮片)、保健食品生产原料,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要求,重点对破壁灵芝孢子粉类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6家经营单位有销售含破壁灵芝孢子粉类普通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不得销售并立即下架。执法人员还对经营人员就破壁灵芝孢子粉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6家经营单位负责人当场将销售的破壁灵芝孢子粉类的普通食品做了下架处理。
新闻链接
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开展节前保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市场活跃的特点,2015年2月5日市局冯超副局长、保健品监管处祁伏京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莲湖区、沣东新城保健食品经营市场和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冯超副局长在检查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求区县局要结合专项活动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二是希望经营企业严把采购关,按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建立好台账,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得到保障;三是要求生产企业严把生产关,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市场质量合格产品。
同时冯超副局长还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