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成效

时间:2022-02-10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近日,烟台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联合进行了2014年度“四心学校食堂”创建验收。经县市区推荐和市级联合验收,决定授予芝罘区鼎城小学等47所学校食堂“2014年度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2014年,烟台市以“四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为抓手,主动防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实现学校尽心、学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的目标要求。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软硬件设施流程管理逐步标准化,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日趋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四心食堂创建活动的通知》,修订了《烟台市四心食堂评定标准》,严格落实“一堂一证”规定,全面实施“四统一”管理。

  二是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

  市食药监局、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采购和配送大宗食品原料;设计开发了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电子追溯系统,确保食品原料能够追踪溯源;学校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每天索取、查验食品原料检验合格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

  加大检查频次, 每季度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每次监督检查情况经执法人员签字后入档,全年共检查学校食堂1031家次。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学校食堂诚信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四是实行警示约谈制度

  对个别投诉举报较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由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约谈意见;将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意见及时通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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