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制定的药品流通"十三五"规划中,商务部将进一步对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的发展作出部署。”商务部秩序司负责人2月9日如是说。该负责人是在解读1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当前,我国中药材物流与工业消费品和其他农产品物流相比较为落后,包装缺乏标准规范,仓储物流处于分散状态,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很低,现代存储设施与技术应用很少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中药材的品质保障以及我国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据此,商务部出台了《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的总体目标,为达到上述目标,商务部确定了五个具体目标、六项主要任务。五个具体目标分别为:基本建立中药材物流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以中药材主要产销区为流通节点的物流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实现大宗中药材与贵细、毒麻限剧中药材的集中仓储;物流信息化管理技术和中药材新型养护技术得到普遍应用;流通追溯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使大中型中药材物流企业综合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六项主要任务分别为:一是建设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二是规范中药材包装;三是建设集中仓储配送网络;四是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五是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的配套物流服务功能;六是做强做大中药材仓储物流企业。
该负责人强调,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必须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的主体是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专业合作社、大型的饮片与制药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形成适应市场机制的经营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不是不要政府作为,而是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针对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发挥好规划引导、组织协调和制度与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