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奇台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2014年依法查处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极具警示和教育意义。
2014年3月,奇台县质监局根据“三民”工作组入户调查反映一家经销水发产品者使用工业氢氧化钠浸泡毛肚、黄喉、百叶等水产品,经查证涉嫌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2月,奇台县质监局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对某厂生产的小麦粉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水分指标不符合小麦粉GB1355-86标准规定,已属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罚款3120元,并限期整改。
2014年6月,奇台县质监局接到“访惠聚”工作组人员反映,在入户维稳排查时发现一居民区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擅自生产卡瓦斯饮料。经查证,当事人未取得饮料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产品、设备、原料等,并处罚款5000元。
2014年12月,奇台县质监局查处两起在菜籽油中掺入葵花籽油案件,依法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共处15000元罚款。
2015年1月,奇台县质监局对两家粉条加工厂在淀粉制品中添加明矾行为并案查处,共计查处生产粉条1600公斤,货值金额7400元。
2014年12月,奇台县质监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分装红枣,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生产红枣76公斤,没收生产原料20.76公斤,并处罚款5000元。
2014年11月,奇台县质监局在开展黄面、凉皮专项整治中,依法查处七人在面制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进行增色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违规使用柠檬黄八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