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兴“双管双责”加强企事业食堂食安监管

时间:2022-09-10 阅读:13 评论:0 作者:admin

  为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舌尖上的安全”,近期,长兴县局在下属基层分局试点推行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双管双责”制度。

  在管理层面,积极构建各站、责任区和辖区有食堂企事业单位的双重管理机制,明确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事业单位加强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企事业设立专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组,指定专职管理人员,重点负责内部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卫生检查、安全监管、索证索票、宣传教育等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各站、责任区每季度对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1次业务指导,并且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确保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处于高压监管之下。

  在责任层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监督双重责任。一方面,与有食堂的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从严落实采购验收、加工操作、消毒保洁等关键环节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安全;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宣传画,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观摩等形式引导企业单位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进一步树立安全放心的食堂餐饮服务新形象。

  通过实行“双管双责”管理模式,有力提升了试点辖区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共核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23 个,持证经营率超过95%,全年无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的概念,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食品安全,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的安全,也包括经营的安全;既包括结果的安全,也包括过程的安全;既包括现实的安全,也包括未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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