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千吨大蒜被退“真相”是媒体误报

时间:2022-09-08 阅读:13 评论:0 作者:admin

  在涉事蒜农的投标书中,注明装箱时需用二氧化碳熏蒸。

  2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因质量不合格遭退回一事。蒜农称这批大蒜已运回中国并已在国内销售。近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称这批大蒜被退回的真实原因是“兰陵县蒜农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COT)后的大蒜不符合韩国标准,被认为质量不合格”,而“一氧化碳会导致中毒症状”。

  2月9日,涉事蒜农宋加才告诉澎湃新闻,他不知道这一说法从何而来,他们处理大蒜用的根本不是一氧化碳,而是二氧化碳,绝不可能有一氧化碳残留。根据其提供给澎湃新闻的资料,在其投标书中,注明装箱时需用二氧化碳熏蒸。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青岛代表处相关负责人亦向澎湃新闻证实,“大蒜因一氧化碳超标而退货”系媒体误报。

  15年前,大蒜曾引发中韩两国贸易战,当时韩国停止从中国进口大蒜,中国停止从韩国进口手机和聚乙烯,这场贸易战为期近2个月。本次大蒜退运事件发生后,韩媒担忧“大蒜贸易战”会重演。中国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经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属商业合同纠纷”。

  国内检测合格的大蒜被退回,退货通知与化学残毒无关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的报道,2014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决定进口大蒜,山东兰陵金亿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加才等人中标,共提供大蒜2200吨。这批大蒜先在国内通过了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质检,但在韩国港口进行第二次质检时,却被测出不合格,并遭退运。

  2月4日,有海外中文媒体刊文称,“韩方表示,在第二次质检中大蒜被检测出使用了COT成分(一氧化碳)杀虫剂,不符合韩国标准,因此采取了退货措施。而第一次质检只是委托公司进行的验货,并非质检”。该报道称,由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在中国对大蒜的第一次质检只为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农产品进口规定”(包括基本状态、是否符合标示规定等),通过验货并不能证明质检合格。韩方认为,为防止虫害,蒜农使用了一氧化碳成分的消毒剂,这违反了韩国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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