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把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摆在重要位置,科学统筹,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努力办好让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的学校食堂。
一是抓统一管理,坚持公益,严格政策
滕州市突出学校食堂的公益性、服务性,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坚持学校食堂姓“公”,严禁对外承包,明确规定食堂由学校经营、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堂账务由镇街教委办统一管理,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模式,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单独管理食堂账务。市教育局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列入重点检查内容,每年度进行一次食堂财务专项审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抓财务管理,账户单列,专款专用
学校食堂账户实行单独建账,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只可用于食堂内部水电费、食堂工人工资、原材料等伙食成本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伙食,或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加班费,以及食堂设备购置支出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三是抓公开透明,多方参与,加强监督
严格伙食成本核算,由学校食堂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对每周食谱、每日主要原材料进价、饭菜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一目了然、来去清楚。各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工会、教师、家长、学生等代表参加的膳食监督管理小组,全过程参与食堂管理,每学期对食堂账目进行检查,并将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有效防范了学校克扣、挤占和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我市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市公安治安大队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活动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营业场所5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50余份。
在活动中,民警先后深入北大集农贸市场、鲁华农副城、嘉誉商贸城、杏花村干杂货市场等单位,重点对肉制品、速冻食品、散装食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来源情况、进货渠道、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了全面检查,严禁违规使用、滥用有毒有害物品,并对已经超出或临近超出食用期限的食品责令负责人停止出售,避免变质食品流入群众生活当中。同时,通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教育,督促其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