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岁女童靓靓一个月前被查出脑癌,当家人得知治愈无望后,决定捐献出靓靓的人体器官,让她身体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靓靓做了捐献手术,她的心脏被送往武汉,移植到一名4岁男孩身上,眼角膜暂时保存在医院等待移植。
靓靓父亲只是做小买卖的普通人,能有这样的奉献意识,实属难能可贵。靓靓母亲患有癌症,这个家庭遭遇如此多的不幸,却仍然不忘帮助别人,更是一种伟大的人格力量。在他们身上,让人感受到这个社会“平凡的大多数”朴素而高尚的情怀,感受到一种任凭世事变迁而始终不坠的人间大爱。临离世前,靓靓的眼角挂着一滴泪,这是她无言的告别,也是她绽放出的爱的永恒光芒。
本来,靓靓父亲想要进行遗体全捐,这样就可以救人性命,让像他女儿一样面临病魔折磨的人有活下去的希望。无奈由于面临癌细胞可能转移的风险,这一愿望难以实现,这使得他心情难以平复,不断念叨:怎么帮人都这么难?这时候,他已把对女儿的爱寄托在了完成器官移植的愿望上。支撑着他的信念,就是救人性命如同延续了女儿的生命一样。这既是出于深沉的父爱,也是一种爱的升华。
靓靓父母做出的这一选择,让人看到来自平常人的奉献精神和不凡善举,这同样是破解器官捐献难题的重要建构力量。倘若像他们这样用爱心和行动支持器官捐献的人越来越多,无论多么坚硬的制度坚冰也可融化,再多的制度难题也有望迎刃而解。站在历史的深处沉思,人们害怕的并非这个社会充满假丑恶,而是这个社会不再有爱。大爱无疆,有爱就能战胜黑暗,有爱就能春满人间。让我们以爱的名义,记住靓靓及其家人。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