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莱芜市局将落实“六个严格”要求,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制度建设。结合《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积极探索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探索在重点食品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基层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工作手册或业务指导书,为基层日常监管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基层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行政许可。科学制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提升准入门槛,从严审查企业资质条件,切实把住生产准入关口。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停产、转产企业,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对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推动各区政府予以综合治理、优胜劣汰,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重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动态监管信息数据库,梳理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潜规则”。加强对获证重点食品企业的证后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严格监督抽检。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食品抽检频次和市场采样量,扩大抽检的覆盖面,全面分析检验数据反映的本地食品安全风险,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突出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与农业、卫生、公安逐步形成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五是严格风险管理。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大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力度,特别是对高风险高敏感性的食品要实施重点监测、跟踪监测、持续监测,对监测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探索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重点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问题食品追溯和召回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是严格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针对重点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对形成区域性问题的重点食品要组织开展区域整治,对危害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重点食品违法案件,提请公安机关及早介入、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