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自办婚宴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聚餐大部分都由家庭自己自办,由于烹饪器具消毒及环境卫生得不到保障,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容易引发农村群体就餐中毒事件,亟待工商、食品、质监、卫生和乡镇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对此,笔者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一是要建立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制度,承办宴席者需向乡镇食品监管部门申报,由其派出专业人员对办宴席户进行现场食品卫生检查,及时堵上安全漏洞。二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管理力度,引导农民购买安全食品,并对厨师进行岗前培训。三是要大力扶持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或厨师成立农村宴席帮办服务队,为农村自办宴席提供规范化服务。
新闻延伸
六安市药监局管理农村自办宴席 厨师须持证“掌勺”
随着春节的临近,婚嫁等喜事增多,农村地区自办宴席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市药监局日前部署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农村自办宴席要申报备案,厨师须持证上岗,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
农村自办宴席,是指本县(市)农村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各类宴席活动,且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自办宴席承办者采取主动申报和信息员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备案。农村自办宴席主办者,在举办宴席前3天应将菜肴清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厨师,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进行备案登记,定期参加当地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市药监局还要求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对于申报备案举办农村自办宴席的群众,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指导,把好关口,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同时,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